最近美国《Wired》(连线)杂志上出现一篇文章,称当下的以三星为代表的智能电视没戏,OTT盒子有戏。作者是安信金融公司的 Gary Myer,他曾负责美国卫星电视服务 DirecTV 国际拓展业务,担任过 Sony Digital Media 总裁,还创立过几家与电视服务有关的公司。换言之,他一名电视行业老兵。
Myer 认为,美国的智能电视用户里,超过 40% 的人都不用电视机来上网。这表明,用户购买智能电视的理由,很可能不是因为“智能”,而是因为别的原因,也许是价格,也许是面板,也许是尺寸等等。现在“互联网思维改造传统行业”已经成为炙手可热的话题,而且已经在改造煎饼果子还有牛腩店的产品和运营思路,所以,“用互联网思维改造传统电视的产品和运营思路”似乎也显得顺理成章。
不过,这种判断缺乏逻辑基础,不是拿着把锤子,就能世界上所有东西都看成钉子。Myer 说,苹果变革智能电视的招数,未必在电视领域起作用。智能手机的生态中,手机应用可以独立于内容之外,而电视生态下的电视却不行,它必须与内容相关。因为电视的生态的复杂程度远超于一般的消费性电子产品——它是一种存在于内容供应方、分销商和设备厂商三方的亲密关系。这个不难理解,有线电视台负责内容,电视网络保证电视信号传输,而电视机厂商则负责制造反映内容的显示器。而背后维系三方联盟的,则是一套的合同,还有数字信号的协议。
相对于智能电视,电视盒子有什么优点呢?如果让用户选择,它会花上几千块钱为自己换上新电视,还是会用几百块钱买一个盒子,让电视用连接网络的能力?想一想,其实还是盒子更加划算。此外,电视盒子更容易与其它的产品交互。好像 Chromecast,它是一款“类电视盒子”的产品,但因为与手机、平板的交互能力而受到关注和欢迎。
而对于电视的未来而言,面板未必最重要,新的交互逻辑与体验可能更为重要。无论从产品,还是从生态角度出发,那些为手机而开发的应用,不能生搬硬套地移植到电视上,否则很容易出现排异反应。
现在的智能电视缺乏电视生态里其它部分的支持,仅仅是厂商的单打独斗,是很难完成电视的变革的。归根结底,电视应用要有电视的逻辑,要完成电视的变革,就要让产业相关方全都参与进来,重新制定标准——而这不是一家消费性电子公司可以完成的宏图大业。